浏阳花炮企业违反“刚五条”被扣5分罚8万元

发布时间:2015年10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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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提示:浏阳花炮企业违反“刚五条”被扣5分罚8万元
    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与现场作业场所管理并重
  企业违反“刚五条”最多被扣5分罚8万元
 
  花炮周刊讯(记者欧阳稳江)“浏阳市戴氏烟花制造厂,处罚款2万元;浏阳市永泰烟花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洪河分公司,处罚款8万元;浏阳市鑫宏烟花材料制造有限公司,处罚款1万元……”近日,四家烟花爆竹企业均收到市安监局下发的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。除了责令限期整改罚款外,还按照记分管理标准分别被记3—5分不等。
 
  “以前我们将更多的精力放在现场作业场所的管理上,忽略了安全管理制度。”一企业老板盯着行政处罚决定书,将违法事实这一栏看了好几遍,其中有一条便是:企业未完善应急救援演练预案和组织开展应急演练,未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登记、台账资料、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等。
 
  自2014年12月开始,我市烟花爆竹行业正式实施刚性执法处罚标准(修订版),其包含的12条标准包含了5条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落实和7条现场作业场所管理两大类。而在此之前,绝大多数企业更注重后者的自查自纠与自我管理。
 
  “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与现场作业场所管理同等重要,以后我们会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的监督上来。”据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国家出台新《安全生产法》后,更注重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。对照烟花爆竹行业的“刚12条”,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、未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、未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(内部安全检查整改)制度的、未依法制定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的、未建立和落实原材料、药物(含余废药)管理制度的等五条标准则突出了企业要落实安全管理制度。今后,安监部门会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层面的“刚五条”涉及的26项细则,对企业进行监管执法。
 
  据了解,危险化学品及非煤矿山行业的安全监管也会更加将“注意力”转移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管上来。